进口化妆品申报备案如何操作 化妆品 化妆品:是指以涂抹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,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,如皮肤、毛发、指趾甲、 唇齿等,以达到清洁、保养、美容、修饰和改变外观,或者修正人体气味,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 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。一般按照功能分类:普通化妆品(又称非特殊化妆品)和特殊类化妆品。 所有进口化妆品(特殊及非特殊)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(具体主管部门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,化妆品申报所需资料: (1)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; (2)产品配方; (3)功效成份、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(特殊用途化妆品); (4)生产工艺及简图 (5)产品质量标准(企业标准) (6)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(7)产品包装(含产品标签) (8)产品说明 (9)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; (10)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 (11)来自发生"疯牛病"国家或地区的产品,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; (12)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,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。